江泽民同志新近提出,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,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,以德治国。江泽民同志把加强道德建设提高到了治国方略的高度,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,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。
笔者认为,强调以德治国,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德治,而是要建立新的道德规范,以新道德来治理国家。
这个“德”,就是以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为指导,以“五爱”为基本要求,以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道德为落脚,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、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。这个“德”,既不同于封建时代,也不同于资本主义时代;既不同于小农经济时代,也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,它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走向成熟。
(《深圳特区报》2001.3.11)